生活简单到有些乏味的我,一直很少出去走走。在一个喜欢的地方定居以后,也只习惯去自己常去的地方,而我恰恰喜欢僻静整洁的环境,所以我每天看到的、听到的好像一直没变过。
这世界好像也就那样,闲散的那几个人,进出那几家店,吹不到的那几棵树下,停着那几辆车。甚至方圆一百米的房子我都没一一看过,就唐突的给这个世界下了判断:这个世界好无聊啊。
我买了电车只骑行在上下班的路上,上班忙着下班的事,下班回到住所窝着很少出来。倒也不是宅,我很少看什么二次元动漫,游戏也很少碰,更没有社交恐惧症,在外人看来我性格开朗很是健谈,许多亲密的朋友都觉得我是个非常风趣的人。对于生活,与其用宅来形容和我,倒不如说我很容易得到满足,或者很容易沉浸在自己的世界。
下雨天我渴望能安安稳稳的休息在家只为听轰隆隆的雷声下那噼里啪啦的雨声,骄阳似火我只希望能洗完一个凉水澡干干净净的坐在桌子前静静地看书或者看电影,哪怕这样生活到世界末日也行。
有一台相机拍的最多的是自己,我不觉得我很好看,我只是觉得外面没什么值得我按下快门。有好几双跑鞋却只在离家不远的地方走动,我觉得走的再远些看到的还是差不多的风景。
甚至在常年独身生活渐渐习惯了以后,我对自己越了解,就发现我并不需要和世界有太多的接触。一个外地的穷小子生活在富裕的城市里,周围的一切仿佛都是为了比我更年轻,比我更有钱的人而布置。我不属于这儿,我经常这么告诉自己。我没经历过那些,也自认为无法融入进去,就像我长这么大没去过肯德基一样,不是我去不起,而是那里再也没有吸引我的东西。
可今天我发现我错了,错的很彻底。
我到了离家远一些的地方,时间选择的很好,今天是周末,恰恰又是下班后的晚上7点多,我骑着车看着笔直干净的马路上点缀着红路灯,三俩成群的人穿着短袖长裙边走边聊,我仿佛回到了小时候第一次去奉化(爸妈打工的城市)时的惊奇。原来城里到处是水泥路啊,原来这里这么干净和发达。
有一个骑着自行车的年轻妈妈,后面跟着骑三轮自行车的小女孩儿,她们又说有笑,妈妈不时的回头看身后的女儿到了哪里,像极了鸭妈妈带小鸭子。还有一对年轻情侣,手挽着手迎着风向前方走去,我能从他们身上看到爱情。还有,还有,年近五十的爷爷奶奶带孙女逛小石子儿路,学生模样的两个女孩儿骑车一辆电车嘻嘻的聊着天。我被震撼了,原来这个世界不是我想的那样无聊啊!
我一直用自己没什么大不了的人生经历,去定义别人,去定义这个世界。遭遇了背叛我认为爱情小于金钱,看到了无法调节的家庭矛盾我感觉结不结婚真的没什么关系,看过《三体》我觉得人包括我自己真的不值一提,我不想有小孩,因为我怕不能给他/她带来幸福,我不想结婚,因为我怕自己承受不了那随时都会到来的背叛的痛苦。我喜欢自己,因为我觉得每个人都会死,让自己活得像自己才称得上有价值的人生。
啊,原来这个世界这么美,这么有趣。
那我很穷,哪怕我是外来的,哪怕我一无所有,都不妨我通过别人感受到这个世界传过来的一阵阵脉动。
PS:记事
下午下班后去找薛益秋玩,买了两份炸鸡和他一起在小河边边钓鱼边吃饭,算是还了他上次请我吃的炸鸡,也算和他保持了更好的友情。炸鸡很好吃,就是吃了几块有些腻。
最后修改:2022 年 0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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